发物
“发物”多见于中医药典籍,明代《普济方》中曾描述,口疮、历节风等忌发物,清代《外科心法要诀》中也说,“生疮者当戒劳动,发物,其证可愈,否则难痊”。
所谓的“发物”,就是指会诱发身体的某些隐疾,甚至加重现有病症的食物。
发物分类
清代王孟英所著《随息居饮食谱》中关于发物食物的记载,将发物分为以下几类:
1、动火发物
多具辛热燥烈之性,能助热动火、伤津动液。如烟、酒、葱、蒜、姜、韭、芥、椒、羊肉、狗肉及卤制食品、煎炒、油炸之物。
不适用于:素体热盛,阴虚火旺,诸热所致病症。
2、动风发物
多具有多升发、散气、火热之性。如鱼、虾、蟹、贝、猪头肉、鸡肉、鹅肉、牛乳、鸡蛋、蘑菇、木耳、茄子等。
不适用于:荨麻疹、湿疹、中风、过敏等
3、助湿发物
多具胶着黏滯、肥甘涩腻之性,容易助痰生湿。如大枣、面食、肥肉及甘甜滋腻诸物。
不适用于:湿热病、黄疸、淋症、痢疾、带下、疟疾等。
4、积冷发物
多具寒凉之性,容易伤人体内阳气。如冬瓜、四季豆、冬寒菜、苋菜、莴笋、柿子等。
不适用于:素体阳虚及寒证的患者。
5、动气发物等。
容易产气,容易引起消化不良、腹胀、没胃口等症状。如:豆类、薯类、油腻食品、油糕、荞面、莜面、芡实、莲子、芋头、红薯等。
不适用于:脾胃虚弱者。
辨证对待
中医讲究辩证,“发物”也是如此。是否忌食,要因人、因病、因治法而异。
1、因人而异
对健康人来说,所有的食物都不是发物;生病之后,那些引起疾病复发或加重的食物才是发物。
2、因病而异
病位居上:如头颈部肿瘤、食管癌等,应少碰辛辣温燥的食物,如烟酒、羊肉等。
病位居下:如肠癌、妇科肿瘤等Z好少吃生冷肥甘厚味等。
3、因治法而异
术后患者气血亏虚,不适合食用烟酒、腥燥、生冷之物。服中药的人要注意药食禁忌,如人参忌服萝卜、半夏忌服羊肉等。
对每个人来说,发物是不一样的。如果把发物的功能反过来用,可起到防病的效果。如:寒性体质,吃动热发物;热性体质,吃积冷发物;阳气下陷,吃动风发物;阴虚体燥,吃助湿发物;风湿头痛,吃动血发物;气急易怒,吃滞气发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