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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论“公孙不相见,母子不相离”

明·王象晋《群芳谱·竹谱》:“竹要留三去四。谚云:‘公孙不相见,母子不相离。’谓隔年竹可伐也。”竹子要保留生长了三年和三年以下的,砍伐生长了四年和四年以上的。指隔年竹已成材可砍伐,不应与嫩小新竹共生。

明·李诩《戒庵老人漫笔·五行生克》:“五行相生,一顺而生,随时不闲。五行相克,皆闲一物,此亦自然,不待安排。今人论竹云「公孙不相见,子母不相离」,亦有此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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