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药十九畏 十八反
中药七情是指的中药配伍的规律和原则,共有七种形式,有单行、相须、相畏、相使、相杀、相恶、相反七种配伍的情况。
《本经·序例》指出:“勿用相恶、相反者。”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。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,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,并非禁忌。而“相反为害,深于相恶性”,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,甚至危及生命。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。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,有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。
十八反:甘草反甘逐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(川乌、附子、草乌)反贝母(川贝、浙贝)、瓜蒌(全瓜蒌、瓜蒌皮、瓜蒌仁、天花粉)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(赤芍、白芍)。
十八反谚语:
本草明言十八反,半蒌贝蔹及攻乌。
藻戟遂芫俱战草,诸参辛芍叛藜芦。
D一句: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
第二句:半(半夏) 蒌(瓜蒌) 贝(贝母) 蔹(白蔹) 及(白芨)攻击或与乌(乌头)相对
第三句:藻(海藻) 戟(大戟 ) 遂(甘遂)芫(芫花)都与草(甘草)不和
第四句:诸参(人参、丹参、沙参、玄参等所有的参)辛(细辛)芍(赤芍 白芍)与藜芦相背叛
十九畏:硫黄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
十九畏歌诀:
硫黄原是火中精,朴硝一见便相争,
水银莫与砒霜见,狼毒Z怕密陀僧,
巴豆性烈Z为上,偏与牵牛不顺情,
丁香莫与郁金见,牙硝难合京三棱,
川乌草乌不顺犀,人参Z怕五灵脂,
官桂善能调冷气,若逢石脂便相欺。
“十八反”“十九畏”是中医界传统的配伍禁忌理论,但从汉代张仲景的甘遂半夏汤中甘遂与甘草同用、赤丸中乌头与半夏同用,到唐代孙思邈的《备急千金要方》中风缓汤用乌头配半夏、茯苓丸中大戟与甘草同用,金元时期李东垣散肿溃坚汤中海藻配甘草,朱丹溪《脉因证治》莲心散中芫花配甘草,明代陈实功《外科正宗》、清代吴谦《医宗金鉴》海藻玉壶汤中海藻配甘草,近人陈泽霖、颜德馨、朱良春等,均未把“十八反”“十九畏”作为配伍用药的绝对禁忌。但是对于药性把握不准,还是谨慎对待!